特色业务

特色业务
发布日期:2020-05-19    作者:     点击量:3947    分享到:

一、存款业务

(一)活期存款

产品概述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不确定存款期限,可随时存取、按期结息计算利息(利率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的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并按照《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管理。账户按结算用途分为: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适用对象

各类合法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功能和特色

(1)不固定期限,存取款灵活方便。

(2)适用于单位日常收支和存放暂时闲置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存款

产品概述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将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和地方财政结余款,按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1万元,多存不限。

适用对象

已在秦农银行开立了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功能和特色

(1)存期灵活:存期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和五年六个档次,存期内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存期外按支取时挂牌活期利率执行。

(2)收益较高:为存款人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

(3)支取方便:可全部、部分提前支取。留存金额不得低于起存金额(注:部分支取限一次)。

(三)通知存款

产品概述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需一次全额存入。可全部或部分支取,每次部分支取金额不得小于10万元,留存部分不得小于起存金额。

适用对象

在秦农银行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功能和特色

(1)计划性强,只要选择了该存款品种,支取时提前1天或7天通知我行,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便可按财务计划安排使用资金。

(2)收益较高,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在不妨碍单位客户使用资金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而较高的利息收益。

(四)协定存款

产品概述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客户通过与秦农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秦农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按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适用对象:在秦农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功能和特色

(1)流动性强,具有灵活自由的特点,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资金可自由往来。

(2)收益较高,利率水平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3)快捷方便,只需与秦农银行协商,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即可,电脑自动对账户管理,操作简便。                   

二、信贷产品

(一)银团贷款

产品概述

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在满足当地“三农”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向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

自愿协商、权责明晰、讲求效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充分发挥我行金融整体功能,更好地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信贷资金投放渠道,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更好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银团贷款适用于符合贷款条件,数额较大的中长期和短期融资需求。主要对象是与农村经济密切关联的企业集团、大中型企业和列入国家、地方的重点项目和生产经营规模大的民营企业等,促进企业集团壮大和规模经营的发展。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产品概述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我行而取得资金的行为,是我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金额每笔不超过3000万元;利率按我行规定利率执行;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计算。

产品特点

快速变现、手续方便、融资成本低。

(三)银行承兑汇票

产品概述

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单笔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手续费按票面金额0.5‰收取。

按照保证金比例分为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和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不超过50%。

产品特点

票随人到、方便灵活、兑付性强、使用广泛

(四)房地产开发贷款

产品概述

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或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有关的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住房开发贷款:房地产企业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各档次商品住宅;

商用房开发贷款:房地产企业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用于商业和商务活动的写字楼、办公楼、商场、商铺等商用房;

产品特点

贷款金额较大,能够满足客户房地产投资需求;贷款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可采取分期偿还的还款方式; 政策性较强,利率、期限、自有资金的比例、开发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担保方式等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宏观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区域性较强,针对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房地产贷款投放力度和贷款组合控制。

(五)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概述

为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保证、和质押担保贷款;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最高额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的收入、负债、信用状况、生产经营规模和偿债能力等确定。

产品特点

期限较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

(六)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概述

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固定资产贷款按项目性质、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商业网点设施贷款等几种形式。

产品特点

贷款金额较大,能够满足客户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贷款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可采取分期偿还的还款方式;在贷款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在贷款方法上,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三、小微企业信贷产品

(一)秦商贷

产品定义:秦商贷是本行向贸易类商户发放的用于临时性、季节性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服务对象:在集中交易市场的固定经营场所内,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经营场所,有三年以上行业经营经验,且经营业绩显著。

产品优势:灵活担保、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循环使用

(二)秦绿贷

产品定义:秦绿贷是指本行向经营米、面、粮、油、蔬菜、肉类、海鲜等农副产品或者对农副产品进行加工的商户发放的用于临时性、季节性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服务对象:在我行准入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及加工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持有所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行的股份;购买了临时商业用房、或在市场内以租赁商铺的方式进行农副产品的生产经营及加工。

产品优势:市场担保、专款专用、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三)秦租贷

产品定义:秦租贷是本行向市场经营商户发放的用于支付市场管理方商铺租金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市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

产品优势:市场担保、商户联保、还款多样、手续方便。

(四)科技贷

产品定义:科技贷款是指向通过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合规性审查或经高新区金融办备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的以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资金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服务对象:在科技局或高新区备案的科技型企业。

产品优势: 财政贴息、扶小助微、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五)科技型小微企业集合贷

产品定义:科技小微企业集合贷是指由市科技局确定银行和担保公司,通过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多渠道遴选有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担保公司为所有企业提供担保,由我行统一发放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服务对象:在科技局或高新区备案的科技型企业。

产品优势:统一管理,统一授信,统一担保,分别负债。

(六)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有最终处置权,并经付款人确认应收账款收款权利的应收账款收款权质押给我行获得资金融通的贷款业务。

服务对象:符合应收账款质押条件的企业。

产品优势:政府采购,商超供应,企业订单,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