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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支行成功发放秦农银行首笔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2024-06-28   
作者: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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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中、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号召,认真贯彻落实秦农银行乡村振兴金融战略,全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参照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陵支行探索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方式,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者提供信贷支持,近日,成功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西安市高陵区中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放“全季西红柿产业贷”300万元,有效盘活了客户资产,满足了客户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种植园区的大棚升级改造及客户经营周转注入了金融活水。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国家深化改革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全国首批33个试点地区之一,高陵区全面贯彻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任务。高陵支行作为省属地方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抵押物符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及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村庄规划)、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抵押条件,在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以及鹿苑街办何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成功发放秦农银行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300万元。
下一步,高陵支行将充分发挥高陵区土地制度、产权制度、“两权”抵押及新型城镇化等国家级改革试点区域的优势,继续积极探索融资担保新模式,坚决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力支持区域农业农村发展,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更多秦农力量。
供稿人:高陵支行 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