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行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以2017年末登记在册股东为发放对象,按每股0.08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合计派发股利总额640,000,000元(含税)。
二、实施日期
派发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
现金股利发放日:2018年8月20日
三、发放对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前述股东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9日期间转让其持有的本行股份的,现金红利的归属按其签署的在本行审批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
四、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64元;企业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8元。
(二)本行将自2018年8月20日起三日内,将现金红利直接转入股东在本行登记的的分红结算账户。若股东登记的分红结算账户有误,本行将重新核对后再行分配。现金红利不计息。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6号
电话:029-89548602
传真:029-89548602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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