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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风险提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
发布日期:2022-05-20 点击量:5066
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来源: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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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记牢“三看三思三不要”远离非法集资犯罪侵害
发布日期:2022-05-20 点击量:4465
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影响,经济犯罪呈现出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新业态的相继涌现,非法集资犯罪对社会、对人民群众有着极大的危害。传统非法吸收资金十种手段一是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二是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三是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四是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五是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六是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七是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八是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九是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十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主要有以下三种危害:一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非法集资以高回报为诱饵,假借各种名目骗取资金,涉及的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严重冲击正规金融合法业务,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非法集资案件高频发,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诱惑性,导致涉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其中中老年人占较大比例。由于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难度大,集资参与人可能血本无归。三是严重影响社会安全。非法集资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政策”等名义,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损害了政府形象,更增加各地政府维稳压力。【公安部门建议】记牢“三看三思三不要”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因高利诱惑盲目投资,违背市场规律的高息背后往往就是陷阱。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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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扫黑除恶|中纪委:干了这些事,你就是“保护伞本伞”!
发布日期:2020-05-22 点击量:6255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你可能会想:“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么可怕的头衔,还是离我很远的吧。”那可真不好说,下面,我们就来帮你假设一下:01假如,你是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你的微信好友里有一伙社会失足青年,他们拉帮结派,打、砸、寻衅滋事,肆无忌惮盗采河砂,扰乱当地河砂市场。你不好好劝劝他们,却在每次执法部门去检查时,给他们发微信:“兄dei,快跑!”所以他们总能通过暂停采砂作业、车辆避让行驶等手段,完美躲过执法检查。事后,他们给你发两个微信红包,巩固一下你们的塑料兄弟情。不到一年,你的微信钱包就攒了将近5万块的零花钱。可惜,“兄弟”的钱是没那么好拿的,事情迟早败露,你删了微信好友和聊天记录也没法告别过去。你可能会失去公职,被开除党籍,并因受贿罪去唱《铁窗泪》,5万块的零花钱也被没收得一干二净,没准还得倒贴罚金。02假如,你是个公安民警你们县里长期盘踞着一个涉黑犯罪团伙“霸霸龙”,他们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暴力讨债、欺压百姓,坏得流脓水。但是你和你的几个同事却对“霸霸龙”“温柔以待”,不仅不组织查处,甚至通风报信。原因是“霸霸龙”对你特别“孝顺”,逢年过节都送些吃的用的花的——金额加起来至少六位数。恭喜,至少受贿罪,没跑了。后来,“霸霸龙”干了一票大的,搞出了人命,这个案子没法压了。而“不幸中的万幸”,你恰巧是案子的主办人员,在侦查取证过程中,为了把重罪改轻罪,就违背案件事实真相,从有利于罪轻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方面搜集证据,成功帮助“霸霸龙”主犯重罪轻判。那么你可能涉嫌徇私枉法犯罪。03假如,你是检察院公诉科的一个内勤“霸霸龙”主犯被轻判后,他老姐担心日后事情败露,就跑来给你送了个爱马仕铂金包包,里面还塞了几沓粉色钞钞。于是,你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把案件公诉内卷扔进了垃圾箱。就算以后有人对判决结果重新倒查,也要让他们查无可查。知道你可能犯了什么罪吗?徇私枉法罪。04假如,你是监狱管理局的局长某天,监狱里来了一个涉恶罪犯任灭霸,他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被判了无期徒刑。话说这个任灭霸,一进来就成了浴霸哦不狱霸,不服管教、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但是他在外头的兄弟特别乖巧懂事,知道你是拿死工资的,就经常帮你“改善改善生活”。于是你就决定义气一次,替任灭霸减减刑,毕竟无期徒刑太难熬了。你指令监狱把任灭霸打造成狱里的“模范标兵”,伪造减刑证明材料,提请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可能犯了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狱警们在你的熏陶下,都甘当“马前卒”,竞相主动为任灭霸办事。比如给任灭霸在监狱内开单间、设小灶,给他玩电脑、用手机提供便利,还纵容他与外界联系减刑事宜。他们都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甚至涉嫌违法犯罪。05假如,你是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监狱那边想给任灭霸违法减刑,还得过你这一关。任灭霸的兄弟们往你这跑得勤,请你按个摩泡个脚,组团打个王者农药还给你送金币、送皮肤,然后顺嘴说有点“小事”请你帮个忙。你这人的缺点就是不擅长拒绝别人,也没详细询问情况,都没搞清任灭霸是个什么渣渣,就轻率督办,三次裁定减少任灭霸刑期。在法院、监狱、检察、公安系统人员和“黑”律师的通力合作下,十年以后,任灭霸就重出江湖,震惊百姓。玩忽职守罪,就是你的罪名。06假如,你是个村委会主任你们村里10多个游手好闲的村民组成了一个“河东老人会”的恶势力团伙,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你不但没有制止、揭发,还姑息纵容、积极参与,导致“河东老人会”长期盘踞一方、坐大成势。有一次,你们村委会有100多套门市房整体向外出租,你为了帮助“河东老人会”总舵头的女儿获得承租权,就提前透露租赁资质,缩短公示期限,对其他竞争方设置障碍,欺骗村民代表。这下,总舵头的女儿赚大发了,你却违反了群众纪律,而且可能涉嫌违法犯罪。07假如,你是某市人大机关一个干部你义结过一个金兰——某村村委会主任梅品德。想当年,你们也曾“歃血为盟”、互相交换过汗巾子,定期聚会,倚天屠龙。梅品德对你出手大方,你也做他的坚强后盾。你利用关系将梅品德违规发展为市人大代表,给他罩上政治“光环”。梅品德有不法行为,你则向相关部门打招呼说情替他开脱。有你的站台撑腰,梅品德和他的宗族势力长期控制村里的事务,肆无忌惮盘剥百姓。所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在你们的同心协力下,“断”了不少集体资源的“金”,涉案金额高达八位数。你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而且情节很严重,可能会被开除党籍,接着还有司法机关向你say hi。对你们“兄弟二人”负有监管职责的当地党政领导,也可能被追责。08假如,你是个……不说了,反正干了这些事,你就是“保护伞本伞”没问题了。以上事件皆有原型,前车覆辙血泪未干。只要你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有点执法权、司法权的,慎之慎之。珍爱手中公权,远离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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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反电信诈骗微视频——《“爱”的诱惑》
发布日期:2020-01-02 点击量:7229
近年来,由于电信网络犯罪手段不断变化,新的诈骗形式层出不穷,导致很多群众受骗上当。“杀猪盘”是种危害极大的网络电信诈骗方式,用爱情等方式骗取信任,以投资或赌博网站有漏洞的方式,引诱受害人进入圈套。由于长期“养猪”的过程,往往是受骗者被骗严重,甚至倾家荡产,危害极大。请点击下方《“爱”的诱惑》观看视频。微视频《“爱”的诱惑》警惕以“爱”为名的欺骗,拒绝“人财两空”,牢记防范电信诈骗安全口诀陌生来电勿轻信,可疑短信要当心;家庭情况要保密,涉及钱财需小心;短信诈骗花样多,不予理睬准没错;冒充警察和法院,这是骗子的演技;飞来大奖莫惊喜,天上不会掉馅饼;来电恐吓不慌乱,报警就能保安全;淘宝卖家来链接,是真是假看仔细;询问信息要警惕,卡号密码需保密;你好猜猜我是谁,再见拜拜挂电话;这些诈骗很好防,小心就是防火墙;不理不睬不汇款,财产安全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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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碑林城区支行成功堵截一起电信诈骗
发布日期:2019-11-27 点击量:6559
2019年11月16日下午,两名青年男子冒充社区工作人员诓骗七十多岁的老人前来我行城区支行办理开户业务,在办理银行卡时,大堂经理朱艳妮发现三人之间无亲属关系,且回答问题口径不一,经多次询问,大堂经理意识到此事涉嫌电信诈骗,便巧妙地安抚好激愤的两名男子,随后耐心解释,将三人劝离,并在离开时再三提醒老人尽量在子女的陪同下办理银行业务。老人回家后经与家属沟通交流,发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2019年11月18日一早,老人亲自登门道谢,一再强调是因为大堂经理朱燕妮的热心叮嘱,才避免了财务损失,并高度赞扬了大堂经理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银行是防范电信诈骗的前沿阵地,重点关注可疑开户人员,及时堵截电信诈骗活动开户行为是防范电信诈骗的关键。在办理开户、转账等业务时,要有不怕“麻烦”的工作精神,多警惕多询问,尤其是对大学生、老年人等易遭受电信诈骗的人群;要积极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保障客户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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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法官提醒:遇到这几种情况,要警惕非法集资
发布日期:2019-09-23 点击量:6347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案件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老百姓要认清犯罪分子非法敛财的真实面目,自觉抵制高息诱惑,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遇到赚外快、高额投资回报等十种情况,尤其要提高警惕。天津市一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张伟说,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大要案数量持续攀升,案件审理难度加大,互联网金融成重灾区,并且犯罪分子犯罪手段隐蔽,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明显。遇到以下情况务必要提高警惕以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而不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以扶贫、慈善、互助为幌子的;在街边、小区、商场、超市等违法违规发放广告的;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老百姓要摒弃贪小便宜的心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张伟说,无论犯罪分子非法集资的手段如何变化,花样如何翻新,以“高息来诱惑”的实质没有变化,广大群众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积分高倍返还等项目要保持警惕,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真假,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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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北京一涉“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一审宣判主犯被判14年
发布日期:2019-09-17 点击量:6831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套路贷”恶势力团伙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法院审理查明,商某等6人自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间,与13名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等协议,通过虚增债务,逐步垒高被害人借款金额,后通过言语威胁、上门滋扰生事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债”。其中,商某涉案金额共计400余万元,犯罪既遂金额160余万元。法院认为,商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签订虚假借款协议、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通过言语威胁、上门滋扰生事、强行入住被害人家中等“软暴力”手段向13名被害人或近亲属强索“债务”,数额特别巨大,6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6被告人在借贷行业内长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故对其依法予以从严惩处。朝阳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商某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案的被告人李某等5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并处人民币4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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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
毕业季租房 警惕“租房贷”金融风险
发布日期:2019-07-29 点击量:6338
房租开支是毕业生最初的首要经济压力之一,多数人会选择合租形式。同时,初入社会的年轻人也应警惕不法分子设计的“租房贷”等圈套,以防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一开始让绑定一个APP,说是房租通过网上交,后来却发现自己莫名多了16500元的银行贷款。”毕业生贾某称,她就曾经历过这样“被贷款”的遭遇。现在她每个月必须按期付款,如有逾期,则将收取高额滞纳金并会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要是中介公司突然跑路了,而房东要收回房子,我也得继续还银行的贷款。”贾某说,这样的套路非常坑人,她已找到中介公司做了特殊约定,并提前结束了租约。专业人士提醒刚刚毕业的租房客们,要是不懂行而盲目找房子,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而一些冠冕堂皇的中介机构甚至用表面优惠的幌子做诱饵,进而设下“租金变贷款”的圈套,对此年轻人在租房的时候务必警惕。“与其说是‘被贷款’,不如说就是欺诈。”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说,“被贷款”的租客相当于和网贷平台签了一年期的贷款合同,每个月分期还款的款项便是房子的月租金,但在签合同和交房租之前,房屋中介往往隐瞒所谓缴费平台交房租,与租房者签订的合同中也会故意隐去相关条款。对于此类问题,法律人士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因第三方银行贷款逾期等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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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
教育部发布预警:警惕电信和“校园贷”诈骗
发布日期:2019-07-25 点击量:4788
7月10日,教育部在兰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预警”,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警惕电信诈骗和多种形式的“校园贷”诈骗。预警指出,开学前后,有的诈骗分子会给新生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冒充资助工作者,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等名义,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请广大家长和学生牢记:无论是哪个资助项目,都不会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一定要提高警惕。预警强调,入学后,还有一些非法机构采取各种手段,诱骗在校学生申办不良“校园贷”。请一定要提高警惕、抵住诱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希原提醒家长和学生一是头脑要清醒不良“校园贷”惯用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美丽的谎言诱骗学生。一定要擦亮眼睛、想清后果,不要轻信贪图其所谓的“方便、快捷”。一定要明白不存在“只有你知道、别人不知道”的“发财秘诀”。二是消费要理性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要有自强自立精神,要有自律能力。不要去攀比用什么手机、用什么电脑,也不要攀比穿什么名牌、吃什么大餐,而是要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量入为出、理性消费,把时间和精力用在知识学习和本领提高上。三是借钱要走“正道”当学生急需用钱创业或试图参加培训班学一技之长时,更应该慎之又慎。在创业方面,大学生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既要勾勒美好蓝图,更要评估各种风险;既要有一腔热情,更要三思而后行。即使有强烈创业意愿,也要多征求老师、家长、学长、专业人士的意见。非得贷款的话,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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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携手筑网·共同防治”——秦农助力 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9-05-28 点击量:4950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的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行于5月份开展了“携手筑网·共同防治”为主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全行充分发挥辖内营业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一是筑牢宣传教育前沿阵地,有效利用LED屏和电视媒体滚动播放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印制通俗易懂、有趣生动的折页、海报等宣传材料,全面向客户派发。二是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各分支机构协同政府相关部门深入网点周边社区、村镇、学校、客运站等人流量密集的区域,面向公众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三是有效利用网络媒体,先后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相关视频和文字材料,向社会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段,提醒公众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截止目前,全行参与宣传月活动网点数279家,参与职工4049人次,发放或悬挂、张贴宣传资料12220份,LED屏滚动播放信息585条,参与群众44588人次,通过网络媒体宣传338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公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