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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额回报”,远离非法集资
发布日期:2019-01-14    作者:     点击量:4449    分享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非法集资手段也层出不穷,欺骗诱导性不断增强。以下列举当下社会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提醒投资者们提高警惕,切勿被“虚构投资项目、虚假宣传造势、高额奖励拉动、前期履约洗脑”等手法所套路。

       一是虚拟货币涉嫌非法融资。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法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养老机构等涉嫌非法集资。不法分子通过举办所谓养生讲座、免费体验等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从而吸引老年人投资。常以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与高额回报,或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还有则是打折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骗取老年人投入资金。

      三是“消费返利”网站涉嫌非法集资。“消费网站”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但是,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

      四是农民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地方农民合作社打着金融旗帜,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在其他方面牟利等。

      非法集资在刑法上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其在刑法的罪名设立上主要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是严重的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广大投资者需提高警惕,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理财渠道进行资产管理,切记不要因“高额回报”而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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