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园地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打非园地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解读【第二篇】
发布日期:2019-01-14    作者:     点击量:3238    分享到: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什么要与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村“两委”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介入换届选举,坚决杜绝黑恶势力进入村“两委”,严防“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以及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是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进入村“两委”。确保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净化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自豪感。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什么要与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

      扫黑就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这个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个“保护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一般的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现实表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和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从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发生在基层的,身边的腐败影响更深更大,因此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弄清谁是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

     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

     强化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领导、协调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打出声威,打出声势。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责任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到部门、岗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扫黑除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坚决防止推诿扯皮。

 

十一、打击重点(十大领域)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等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返回上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