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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农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措施
发布日期:2023-05-10    作者:中小客户部     点击量:3295    分享到:

为助力陕西“四个经济”发展战略,认真贯彻“三个年”活动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监管部门《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定不移加大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保障力度,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质效,助力实体经济稳增长稳预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我行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实施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支持政策力度

1.坚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坚决扛起省属地方金融机构使命担当,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总行成立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导、统筹、协调全行服务民营经济相关工作,推动各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不断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单列针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计划2000亿元。支持“秦创原”内民营科技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全流程金融助力实施“北跨”战略,加快北部新区民营经济发展。严格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求,对不满足公司类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小微企业主贷款办理,进一步提升民营小微企业获贷率。

3.提升个体工商户贷款覆盖率。利用网络信贷系统平台完善个体工商户评级授信模型建设,推行网格化营销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开展“走万户 提信心 优服务”个体工商户专项营销活动,对辖内所有个体工商户客户进行全面走访对接,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户数有效增长,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4.建立民营企业“名单制”金融服务模式。建立省市区(县)各级重点项目“白名单”,优先将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主体纳入首批授信范围;建立重点项目贷款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贷款投放,解决项目融资难问题。进一步精简审查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5.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效能。全面推动以民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服务团队建设,确保实现区域内特色民营企业精准化服务对接。要求2023年末,辖内一级支行全部成立专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团队,全行民营企业专业金融服务人员不少于500名,确保将优质资源和业务骨干投入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中,实现区域网格化全覆盖的精准金融服务模式。

6.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内评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绩效考核、评价激励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的保障体系,单列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专项指标,加大对小微企业无贷户的支持力度,积极调动员工服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性,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7.构建“能贷、敢贷、愿贷、会贷”长效机制。规范尽职免责管理办法,明确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尽职免责认定标准,梳理授信尽职要求,进一步甄别和落实业务办理中的责任问题,明确尽职条款和免责条款,提高尽职免责操作性,有效解决“不愿贷”“不敢贷”问题。

三、进一步创新重点领域金融精准服务手段

8.增强区域精准服务质效。坚持“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全力支持“土特产”“一县一业”“一园一区”等产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发展,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增值性强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丰富“随借随还”业务品种,积极推广“融e贷”“秦税e贷”,切实做好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优质纳税群体金融服务。加大“秦商融”“快抵贷”等信贷产品投放,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提升产品服务覆盖面。

9.落实“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新模式。围绕“百核千链”专项营销活动,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商业汇票保贴、保理、信用证等供应链综合金融产品。加快与“秦信融”、“陕企通”等各类涉企平台的互联互通,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平台+数据+金融”模式创新,便利民营企业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确保全年应收账款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政府采购贷业务2023年内实现系统直连对接。

10.加大信用贷款产品供给和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四贷促进”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和投放力度。坚持围绕客户需求、体验,依托网贷平台线上敏捷化开发优势,定制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专属“白名单”线上纯信用产品“秦商融”,进一步满足民营企业对信贷产品中“纯信用、长授信、短循环”需求。

11.大力支持绿色民营企业金融业务。向绿色民营经济领域倾斜配置金融资源。提升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稳步提高绿色贷款比重。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加快推进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信贷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加大对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

12.不断加强制造业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加大对民营高新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传统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逐步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进一步合理优化制造业贷款额度、授信期限等要素,不断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中长期金融支持。加大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促进产业政策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交流共享,助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13.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合作。积极对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推广银担分险业务模式,在优化推进存量创新融担业务“秦担贷”“快担贷”“专精特新担保贷”“惠商贷”提质、增效、扩量的基础上,逐步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作为办理民营企业担保贷款的主渠道。

四、进一步执行惠企利民策略

14.用好用实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做好再贷款、转贷款及再贴现工作,持续推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货币工具落地见效,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和单户3000万元以下民营企业贷款,合理布局,助力民营企业拓宽信贷资金来源,确保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充分获得低息资金,解决民营经济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15.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在利率定价政策中优先考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特点,执行差异化定价,结合往年平均利率定价基础,针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客群再让利不少于50BP。主动承担民营企业融资涉及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用、评估费、公证费,免收银行账户管理费、开户服务费、本票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取消对公客户支票手续费、询证函手续费,对公跨行转账业务手续费执行打折优惠,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规范融资服务收费行为,以实际行动帮助民营主体减负纾困。

16.做好民营企业续贷服务。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办理最高额流动资金贷款、线上贷款等自助循环类信贷业务,减少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积极使用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政策,有效减少民营企业续贷、转贷融资成本,稳定民营企业融资链,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五、进一步深化银企沟通、保障服务机制

17.丰富银企对接活动服务。做好金融服务需求摸排与信贷支持、金融政策宣传、金融知识进社区等工作,与民营企业“面对面”问计问需,通过加强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经营信息透明度,有效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增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融资能力。畅通民营企业融资诉求回应渠道,将民营企业对满意度作为检验金融服务质量的标准。

18.加强与外部组织机构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对接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政策、社会政策,结合本行及当地实际构建“金融+”服务机制;积极与行业协会、民间商会、工商联等组织紧密合作,打造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利用好政府以及相关组织在银企对接中的桥梁作用,加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搜集、客户筛选、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合作,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金融资源合力转化为民营企业发展动能。

19.增强主动靠前金融服务保障。建立24小时金融上门服务机制,开通“应急账户”开立设置绿色通道,新开办企业、商户除可通过网上银行、电话、网点等多渠道开展预约开户外,还可申请专人上门开户服务;积极推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开户,满足客户基本开户需求。在保障资金结算等基础运营工作基础上,积极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代发工资等应急金融服务,主动靠前做好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20.强化电子渠道运维保障。发挥线上优势,实施对民营企业7×24小时运营保障和金融服务对接机制,确保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微信银行及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安全、稳定、畅通运行。加强线上业务宣传推广,引导民营企业、商户通过网银等线上渠道办理各类业务,减少客户出行及线下操作流程,提升线上金融服务便捷性、可得性,及时高效满足民营企业客户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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