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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农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问答(二)
发布日期:2023-10-13    作者:个人金融部     点击量:7112    分享到:

1问:其他特殊类型业务如固定利率、首套已偿还欠款、“二套”转“首套”等业务2023年9月25日后,线下签署完成相关协议手续,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最新利率?

答: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最新利率的执行时间不同,具体为:

(1)已全部结清欠款首套房贷。贷款经办行确认欠款已全额清偿,与借款人签署协议,签署协议后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利率调整工作,调整当日执行最新利率。利率调整规则按照我行公告执行。

(2)“二套”转“首套”房贷,贷款经办行以陕西省最新发布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结合借款人提交的房屋套数证明材料,将借款人办理的房贷“二套”变更为“首套”,与借款人签署协议,签署协议后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利率调整工作,调整当日执行最新利率。利率调整规则按照我行公告执行。

(3)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房贷,贷款经办行与借款人签署协议,将借款人固定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同时一并调整利率加点,利率调整规则按照我行公告执行。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目前执行统一批量调整,首次批量调整时间拟定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3日后每周进行一次利率调整。系统调整当日执行最新利率。

2问调整后的月供额度是怎么计算的,是否按照原贷款金额和期限计算?

答:利率调整后,以最新的执行利率,按照利率调整日的贷款余额和期限重新计算月供,生成最新的还款计划,不是按照贷款发放时贷款金额和期限计算。

例如,王女士于我行2013年10月31日办理了首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利率为浮动LPR+60BP(目前利率执行4.3%+60BP=4.9%(1BP=0.01%))。王女士利率调整日为2023年10月31日,贷款余额剩余60万元,期限剩余20年,利率按照我行存量住房贷款调整政策,执行的LPR数值不变,加点数值变更为0BP,执行利率调整为4.3%+0BP=4.3%。2023年10月31日开始,王女士每月月供还款额,应以贷款额度60万元、剩余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4.3%、等额还款的方式重新计算。借款人如需最新的还款计划,请联系贷款经办支行客户经理。

3问:利率调整后,贷款每月偿还月供日是否变更为利率调整日?

答:利率调整后,贷款还款日不变,原合同约定每月某日还款的,依然按照利率调整前还款日进行扣款。

4问:其他特殊类型业务如固定利率、首套已偿还欠款、“二套”转“首套”等业务的线下办理截至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我行线下利率调整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若借款人有客观困难的,可适当顺延办理日期,最晚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毕。

5问:浮动利率住房贷款能否转换为固定利率?

答:不可以。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内容不包含浮动利率住房贷款转为固定利率的政策。已经发放的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已经确认,合同已经约定,不能再次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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