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826,221,122股为基数,按每股0.06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合计派发股利总额529,573,267.32元(含税)。
二、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
现金股利发放日:2023年12月27日
三、发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48元;企业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6元。
(二)本行将自2023年12月27日起三日内,将现金红利直接转入股东在本行登记的分红结算账户。未收到现金红利的股东,可咨询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分红结算账户是否有误。
(三)自然人股东分红结算账户有误的,可填写《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表》(详见附件),以专人或邮寄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本行完成变更事宜后再行分配,现金红利不计息。
(四)法人股东分红结算账户有误的,可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分红结算账户变更手续,本行完成变更事宜后再行分配,现金红利不计息。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6号
电话(传真):029-89548602
附件.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表.docx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