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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业务合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作者:个人金融部     点击量:3499    分享到:

尊敬的客户:

近期,我行发现社会上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发布介绍办理我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信息,以额度高、利率低、手续简便为切入点,引导广大客户办理我行各类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但不限于秦臻贷、融e贷等线上贷款及其他线下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业务,并索取中介费用。为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防范非法中介机构及个人以其名义对外宣传我行个人消费贷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一、 我行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合作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下辖机构从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并收取客户中介费用。贷款中介机构的任何经营行为与我行无关。我行线上线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均由各经办网点自行营销办理,如您有个人消费贷款需求,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秦农银行”微信公众号或至秦农银行营业网点咨询办理。我行不会在短信或微信中添加网址链接,不会要求客户点击或回复,请勿委托不法中介或个人操作,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二、 我行不收取任何与个人消费贷款办理相关的费用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下辖机构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我行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收取任何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如有冒充我行名义通过微信、互联网、各类非官方APP、电话、短信等渠道虚假宣传、提供信贷咨询及业务办理,从中收取中介费等不法行为,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我行概不负责,若给我行造成负面影响及损失的,我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我行承诺公开廉洁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下辖机构在受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坚持公开廉洁办理的原则,如您发现我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或发现任何有关贷款的虚假宣传、索要业务办理费等问题的线索,请保留证据,联系我行,我行坚决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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