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所有董事有责任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护银行利益及股东权益。
我行董事会现有13名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7名,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本行经营管理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本行年度审计工作、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负责本行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与更换建议,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行风险政策、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和批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
“三农”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支持“三农”工作规则,对本行支持“三农”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支持“三农”意见,对本行支持“三农”资金投放比例实行有效监控,实现监管部门提出支农目标。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督促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督和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议案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