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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行于近期接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刘军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1〕343号),核准刘军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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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秦农农商银行与陕西长安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1      点击量:177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第1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陕西长安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款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本笔协商存款本金为2亿元,期限为三年,执行利率为3.25%。二、交易对手及关联关系情况存款人成立于2015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徐进,注6册资本5亿元,实收资本5亿元,注册地址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一期4号楼4层408室,股权结构: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8000万元,股权占比96%;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占比4%,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存款人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保付代理。本行主要股东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合并持有存款人100%的股权,故存款人为本行关联方。三、定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协商存款交易金额为2亿元,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批。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情况2024年4月8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笔交易。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备公允性。特此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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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秦农农商银行与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1      点击量:333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第1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借款人本笔7.2亿元展期贷款,期限3年,执行年利率5.89%(2024年4月一年期LPR上浮244个基点),担保方式为质押。二、交易对手及关联关系情况借款人成立于2011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311303.2588万元,其中: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8764.662万元,占股51%;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出资152538.5968万元,占股49%;法定代表人:蒙彬斌。注册地址: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五大道1号。经营范围:城乡公用设施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路桥工程等。借款人是本行主要股东,为本行关联方。三、定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笔关联交易金额7.2亿元,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因此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情况2024年4月29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笔交易。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备公允性。特此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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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

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基本信息更新报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点击量:3161

为持续规范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权管理,加强对股东权益保护,畅通沟通渠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将开展股东基本信息更新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信息更新方式请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股东,填写“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1、2),持相关证明资料,前往本行指定任一营业网点(详见附件3)办理股东信息变更,完成信息更新报备工作。二、股东基本信息内容(一)自然人股东:(1)股东姓名;(2)居民身份证件号码;(3)移动电话号码;(4)股金分红结算账户(二)法人股东:(1)公司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公司注册地;(4)移动电话号码;(5)股金分红结算账户;(6)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三、办理股东基本信息更新应提供的资料(一)自然人股东:股权证原件、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本行开立的股金分红结算账户原件、复印件;“股东(自然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股权证原件、复印件;股东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本行开立的股金分红结算账户原件;“股东(自然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代理人签字)”。(二)法人股东:股权证、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本行开立的股金分红结算账户原件;“股东(法人)信息变更申请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29)89548602传真:(029)89548602电子邮箱:qnyhdb@126.com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号附件1: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表(自然人).doc附件2: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申请表(法人).doc附件3: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地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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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

秦农农商银行与西安沣东景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点击量:270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第1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西安沣东景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借款人本笔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1年,用于支付保洁服务费,当期执行固定利率5.3%,由借款人母公司西安沣东商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东商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交易对手及关联关系情况借款人成立于2014年4月,法定代表人张德胜,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北村34号,沣东商服出资500万元,股权占比100%。经营范围:基础工程、园林景观及绿化养护工程的施工;游乐设施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预包装食品销售等。我行主要股东西安沣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借款人72.2943%股权,故借款人为我行关联方。三、定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笔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发放后该关联方所在集团交易金额累计达本行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以上,因此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情况2023年12月7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2023年12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该笔交易。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备公允性。 特此公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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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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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秦农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1期发行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量: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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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秦农农商银行与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点击量:2892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第1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借款人本次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期限2年,额度项下单笔银承业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用于支付煤炭及制品采购款,保证金比例为票面金额的30%,敞口部分为信用,手续费收取比例为票面金额的0.5‰。二、交易对手及关联关系情况借款人成立于2019年8月,法定代表人李策,注册资本45亿元,注册地址: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七路166号,股权结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2.05亿元,股权占比49%、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40亿元,股权占比45.33%、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出资2.55亿元,股权占比5.67%。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等。陕煤集团为本行主要股东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间接持有借款人35.19%股权,同时向借款人派出两名董事,故借款人为本行关联方。三、定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关联交易金额6亿元,超过本行2023年三季度资本净额的1%,因此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情况2023年4月26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批准了该笔交易。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备公允性。特此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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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秦农农商银行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点击量:2655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第1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借款人本笔73240.55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当期执行年利率为3.8%,用途为向陕西省各地市指定平台收购平台债务,主担保方式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追加了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交易对手及关联关系情况借款人成立于2016年8月,法定代表人李凯,注册资本601780.5365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170号赛高广场企业总部大厦25层。主营业务为不良资产经营及金融服务等。我行主要股东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借款人14.53%的股份且向其派驻董事,故借款人为我行关联方。三、定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笔关联交易金额73240.55万元,超过本行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因此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情况2023年12月25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2023年12月26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该笔交易。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备公允性。特此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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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秦农农商银行与陕西长安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7      点击量:2433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第1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陕西长安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借款人本笔5.5亿元最高额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当期执行年利率为3.45%,用于支付商业保理款,由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交易对手及关联关系情况借款人成立于2015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徐进,注册资本5亿元,实收资本5亿元,注册地址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一期4号楼4层408室,股权结构:长安汇通出资48000万元,股权占比96%;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占比4%,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借款人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保付代理。本行主要股东长安汇通穿透合并持有借款人100%的股权,故借款人为本行关联方。三、定价政策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笔关联交易金额5.5亿元,超过本行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因此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情况2023年11月28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笔交易。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蒲小川、张成虎2位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备公允性。特此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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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6      点击量:4877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一、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826,221,122股为基数,按每股0.06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合计派发股利总额529,573,267.32元(含税)。二、实施日期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现金股利发放日:2023年12月27日三、发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四、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办法(一)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48元;企业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6元。(二)本行将自2023年12月27日起三日内,将现金红利直接转入股东在本行登记的分红结算账户。未收到现金红利的股东,可咨询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分红结算账户是否有误。(三)自然人股东分红结算账户有误的,可填写《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表》(详见附件),以专人或邮寄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本行完成变更事宜后再行分配,现金红利不计息。(四)法人股东分红结算账户有误的,可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分红结算账户变更手续,本行完成变更事宜后再行分配,现金红利不计息。五、有关咨询办法咨询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6号电话(传真):029-89548602 附件.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表.docx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