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投资者关系 > 公司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1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彬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2021-06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1      点击量:5887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行于近期接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核准韩海宇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1〕201号),核准韩海宇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特此公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09

2021-06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9      点击量:5502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会议召集人:本行第一届董事会(二)会议时间:2021年6月29日(周二)上午9:00(三)会议地点:陕西宾馆大会堂二层2-9会议室(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五)出席对象1.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鉴于本行有八千多名股东,会议组织有一定困难,故请持股50万股以下的股东自由组合至50万股以上,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股东出席会议。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见证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二、会议事项(一)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二)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三)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四)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五)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六)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七)审议关于修订《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选举办法》的议案;(八)听取《<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0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九)听取《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三、会议登记办法(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日(周一)9:00—15:00。(二)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西安市西二环26号新荣基大厦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8室)。(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至登记地点现场登记。若出席会议者无法亲自办理登记手续,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四)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②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见附件3);③股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③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④股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四、其他事项(一)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盖章)回执(请见附件1),并于2021年6月19日前(含当日)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田先生、茹女士电话:(029)89548602、(029)89548620传真:(029)89548602电子邮箱:qnyhdb@126.com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6号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77(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9日 附件1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doc附件2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doc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06

2021-04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6      点击量:7259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行拟于近期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现将第二届董事会的人数规模和组成结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等事项公告如下:一、第二届董事会构成(一)规模。第二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构成。(二)组成结构。第二届董事会中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10名,其中股东董事7名,独立董事3名。(三)董事会的规模和组成结构可根据提名情况及相关规定适当微调。(备注:董事会构成和结构根据本行章程第九十九条)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一)执行董事、股东董事候选人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人数,由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在广泛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情况,提出执行董事、股东董事候选人名单;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亦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股东董事候选人。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股东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合格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执行董事、股东董事候选人。3.执行董事、股东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备注: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四十五条)(二)独立董事候选人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合格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三、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只能提出1名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得既提名独立董事又提名外部监事,已经提名董事的股东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四、董事候选人基本条件(一)董事任职资格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本行董事候选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3.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4.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5.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6.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7.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8.履行对本行的忠实与勤勉义务;9.具有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董事职责的工作经历;10.能够运用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11.了解本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职责;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上述第2.3.5项规定的条件,不得为本行董事候选人:(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2)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3)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4)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5)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6)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7)被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两次以上的;(8)不具备监管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取不正当手段以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上述第6.7项规定的条件,不得为本行董事候选人:(1)截至提名时,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本行的逾期贷款;(2)本人或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合并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且从本行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权净值;(3)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且从本行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权净值;(4)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本行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权净值,但能够证明授信与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关系的除外;(5)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本行拟任董事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本行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章程》,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是法律、经济、金融或财会方面的专家,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2.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3.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若为大专学历的,相应增加6年以上金融或8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其中从事金融金融工作4年以上);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1)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2)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3)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本行、本行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4)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本行贷款的机构任职;(5)本人或其近亲属任职的机构与本行之间存在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担保合作等方面的业务联系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以致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6)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本行大股东、高管层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以致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7)存在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不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情形的相关人员。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本行独立董事;6.本行独立董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在本行每届任职期限为三年,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五、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要求(一)截至公告之日,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述期限内提出董事候选人。(二)提案期限为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2日,提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17:00。(三)本次提名文件可采取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须在2021年4月12日17:00前将提名材料的原件送达或邮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四)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6号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10077;联系人:茹倩倩;联系电话:(029)89548620.(五)提案内容包括: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1);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本人2寸近照;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会计师资格、审计师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原件备查);5.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2);6.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个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特此公告。附件:1.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7换届公告附件1.doc2.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7换届公告附件2.doc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06

2021-04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6      点击量:5229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启动监事会换届工作,本行监事会现将第二届监事会的规模和组成结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等事项公告如下:一、第二届监事会规模和结构(一)规模。第二届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二)组成结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3名,外部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即4名;职工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即4名。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一)股东监事候选人1.根据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第第一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股东监事候选人。2.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股东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将合格人选提交监事会审议;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股东监事候选人。 3.股东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资质和相关情况,并向本行监事会提供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股东监事候选人应当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二)外部监事候选人1.根据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第第一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2.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外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将合格人选提交监事会审议;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外部监事候选人。 3.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资质和相关情况,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本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4.外部监事在本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应超过六年,不应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三)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将由第一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本行工会提名,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三、对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要求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及相关监管规定,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四、监事任职资格(一)本行监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监事应为自然人。本行监事候选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3.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4.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的工作经历及担任金融机构监事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5.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进而给出适当的监督意见;6.了解本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职责;7.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8.具有担任金融机构监事职务所需的独立性;9.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10.除《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和其他行政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人员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行的监事:(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2)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3)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4)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机构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5)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6)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7)被取消终身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两次以上的;(8)有其它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为本行监事候选人:(1)本人或其配偶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本行的逾期贷款;(2)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且从本行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权净值;(3)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且从本行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权净值;(4)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本行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权净值,但能够证明相应授信与本人或其配偶没有关系的除外;(5)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本行拟任、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本行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6)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本行外部监事任职资格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监事任职资格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应当是法律、经济、金融或财会方面的专家,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2.不在本行担任除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3.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若为大专学历的,相应增加6年以上金融或8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其中从事金融金融工作4年以上);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行的外部监事:(1)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或股权;(2)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或股权的股东单位任职;(3)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本行、本行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4)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本行贷款的机构任职;(5)本人或其近亲属任职的机构与本行之间存在因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担保合作等方面的业务联系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6)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本行主要股东、高管层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其他情形。(7)存在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不得担任本行外部监事的情形。五、股东监事候选人、外部监事候选人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规定(一)股东监事候选人、外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时间规定1.截止公告日登记在册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出监事会候选人提案。2.提案期限为2021年4月7日至4月12日,提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17:00。3.本次提名材料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需在2021年4月12日17:00前将提名材料送达至本行监事会办公室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6号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邮编710077;联系人:付天鹏;联系电话:(029)89548629(二)提案内容包括: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格式参见附件1);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本人2寸近照;4.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2);5.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个人及主要家庭成员的征信报告。特此公告。附件:1.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附件1.doc2.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附件2.doc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30

2021-03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30      点击量:5535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会议召集人:本行第一届董事会(二)会议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三)会议地点:陕西宾馆18号楼2-15会议室(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五)出席对象1.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鉴于本行有8000多名股东,会议组织有一定困难,故请持股50万股以下的股东自由组合至50万股以上,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一名股东出席会议。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见证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二、会议事项(一)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西安鄠邑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议案;(二)审议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西安鄠邑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三)审议关于变更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四)审议关于购置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办公及营业用房的议案;(五)审议关于赞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的议案;(六)审议关于修订《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三、会议登记办法(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周一)至4月13日(周二),每天9:00—11:30及14:00—17:00。(二)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西安市西二环26号新荣基大厦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8室)。(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至登记地点现场登记。若出席会议者无法亲自办理登记手续,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四)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②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见附件3);③股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③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④股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四、其他事项(一)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盖章)回执(请见附件1),并于2021年4月5日前(含当日)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田先生、茹女士电话:(029)89548602、(029)89548620传真:(029)89548602电子邮箱:qnyhdb@126.com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6号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77(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doc附件2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doc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26

2020-10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6      点击量:4652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决定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行审计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三年。其主要服务事项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信息科技咨询以及其他审计服务。同时,本行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在五家会计师事务所选定。特此公告。2020 年10月26日

12

2020-10

股东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0-10-12      点击量:6770

股东告知书秦农银行全体股东:为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改善公司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加强股东股权管理,切实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股东股权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股东义务和责任(一)一般股东1、商业银行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商业银行股东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3、商业银行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商业银行股权,应当告知受让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规定的条件。4、商业银行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得利用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5、商业银行股东质押其持有的商业银行股权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商业银行的利益。6、商业银行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采取风险处置或接管等措施的,股东应当积极配合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开展风险处置等工作。7、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或更换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8、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票为质押权标的;股东以本行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非上市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转让本行股份的,应当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进行质押;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以上第1条至第6条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所列内容,第7条和第8为条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相关条款所列内容。)(二)主要股东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主要股东除要履行以上义务外,还需遵守以下规定:1、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并就入股商业银行的目的作出说明。2、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3、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商业银行应当遵守银保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要求。5、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3)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4)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5)拒绝或阻碍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6)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7)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6、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8、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根据监管规定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并通过商业银行每年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资本补充能力。9、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在股东、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关联机构之间传染和转移。10、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应当对其与商业银行和其他关联机构之间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进行有效管理,防范利益冲突。11、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商业银行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该商业银行股份。(以上第1条至第11条全部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所列内容)三、银保监会近期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严肃市场纪律,规范股东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强化市场监督,银保监会近日首次向社会公开了9家银行保险机构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所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过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上述股东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已采取限制股东权利、撤销投资入股许可、清退违规股权等一系列监管措施,请各位股东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履行股东职责与义务。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2日 附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序号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称1包头市大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包头市精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包头市北奔明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4包头市百惠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驰瑞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6呼和浩特市信翔致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7鄂尔多斯市亨宇化工有限公司8包头市超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9包头市大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包头市黑石物资有限公司11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12宁波市鄞州亚历电器有限公司13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辽宁宝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上海文俊投资有限公司16广州劲荣投资有限公司17浙江国恒实业有限公司18北京涛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9大邑兰新投资有限公司20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合)21金堂通明投资有限公司22浙江瑞信物资有限公司23天津市中乒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成都新津瑞凯投资有限公司25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6海南润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7江苏名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29美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浙江中路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福信集团有限公司32西藏恒实投资有限公司33福建清科投资有限公司34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5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36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37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38中经国际新技术有限公司

31

2020-07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行长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31      点击量:5526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行于近期接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孟浩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0〕244号),核准孟浩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31日

02

2020-07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2      点击量:11766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行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751,367,445股为基数,按每股0.08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合计派发股利总额700,109,395.79元(含税)。 二、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日 现金股利发放日:2020年7月3日 三、发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64元;企业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8元。 (二)本行将自2020年7月3日起三日内,将现金红利直接转入股东在本行登记的分红结算账户。未收到现金红利的股东,可咨询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核实分红结算账户是否有误。 (三)自然人股东分红结算账户有误的,可填写《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表》(详见附件),以专人或邮寄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本行完成变更事宜后再行分配,现金红利不计息。 (四)法人股东分红结算账户有误的,可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分红结算账户变更手续,本行完成变更事宜后再行分配,现金红利不计息。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秦农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6号 电话(传真):029-89548602 附件: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变更表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29

2020-06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9      点击量:4649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行于近期接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核准高长永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20〕203号),核准高长永、张烨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根据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自高长永、张烨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核准之日起,余清才、班勇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